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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必备一检二证
作者 沈阳智源管理培训学校 浏览 1790 发布时间 2024-02-19 14:21:58
叉车是指可由司机直接操纵(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
叉车的一检是指新购叉车的检测合格证,新购入叉车在首次投入使用前需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由持特种设备叉车作业证的人员操作使用,并且在日后的使用中每年定期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使用。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在显著位置张贴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标志,并悬挂厂内机动车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证是指作业人员操作证即叉车证和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从事相关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需经考核通过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叉车作业需取得叉车(司机)证(项目代号N1)。叉车证全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书全国通用,可通过国家总局官网查询。叉车证有效期为四年一复审,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未取得叉车特种设备作业证件的人员不得驾驶叉车作业。